市委党校2016年从高等院校引进优秀硕士研究生的
公 告
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切实改善教研人员的科研结构、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,经仙桃市委组织部同意,决定面向武汉重点高校引进优秀硕士研究生到我校工作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
1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品质好。
2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。
3、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(必须为脱产全 日制学习获得的学历、学位)。
4、身体健康,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。
5、符合我校岗位要求,服从工作安排。
二、优惠政策
1、引进硕士研究生属正式事业编制,工资待遇按新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,试用期一年,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式人员工资标准发放。
2、引进硕士研究生,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,可申请购买人才公寓。
3、对考取全日制博士生和湖北省选调生、省以上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,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,不视同违约。
4、引进硕士研究生每年享有2-3个月的寒暑假;每年有机会公费到省委党校、中央党校或其他高校定向培训。
三、引进程序
1、报名登记。我校发放《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》(表格附后),组织报名登记,经资格审查后,通知试讲时间和地点。
2、试讲。由我校确定试讲课题,组织试讲,并由教员或学员现场测评。
3、面试考核。由我校、市考评小组进行相关知识测试和面试考核,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。
4、组织考察。我校、市考评小组采取查阅学籍档案、走访学生院系领导和辅导员等形式,对学生政治立场、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。
5、签订协议。通过面试和考察后,与我校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书。
6、资格复查。签约学生持意向性就业协议书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到市委人才办进行资格复查。不符合引进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7、体检。由市委人才办和我校共同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。
8、办理聘用手续。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公示后,对拟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。
四、引进职位、人数及单位联系人(2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