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维护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,提高培养质量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》(校发[2017]130号)文件精神,我院对超过学习年限的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籍开展专项清理工作。
经核查,截止目前共有2名硕士研究生在修读年限内未完成相关培养环节。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分会讨论、学院办公会通过,现将处理办法通知如下:
1.2011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郑竹梅,依据规定注销其学籍;
2.2011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周梅,依据规定注销其学籍。
特此公告。
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
2018年3月26日